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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川:“十二道紧箍咒”加身 锻造纪检队伍“免疫力”

发布时间: 2017-03-01 14:56:32 来源: 青川县纪委

 “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,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小时;各科室每月月初制定工作计划并上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……”这是青川县纪委今年年初制定出台的委局机关学习管理制度。

今年以来,该县纪委坚持“纪检人更应讲规矩”的理念,“严”字当头,出台委局机关管理“十二条规定”,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,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。

“打铁还需自身硬”。该县纪委划出规矩“红线”,以高标准、严要求出台委局机关管理“十二条规定”,包括学习管理制度、干部出勤管理、干部请假管理、月计划工作制度、文件收发管理、办公经费管理、出差审批及费用报销、公务接待管理、公务车辆管理、会议会务管理、印章管理制度、加班值班管理制度。

据悉,为确保“十二条规定”落到实处,该县纪委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,由县纪委组织部牵头常态化开展抽查,对违反规定的干部,将作出相应处理,确保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
“信任不能代替监督,制定系列制度就是要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,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做到懂法纪、明规矩,知敬畏、存戒惧,提升纪检干部队伍战斗力,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。”该县纪委书记马丽如是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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